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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的,在司法机关一般是法院依法行使国家司法权的法官。他们是司法权的执行者。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官感悟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法官感悟篇1
如何打造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阶层?如何成为一名令人钦佩和尊敬的优秀法官?什么是我们法官应有的贡献?什么是我们法官骄傲的人生?
如何做法官?做一个什么样的法官?这是个老问题,然而这样的问题却常议常新。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中国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如何打造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阶层?如何成为一名令人钦佩和尊敬的优秀法官?什么是我们法官应有的贡献?什么是我们法官骄傲的人生?在夜深人静之时,在忙完了一天的案件之后,我们该有点思考和准备。在不久前召开的昆明法官大会上,我谈了一点自己的感言、感悟。愿拿出来,与法官同仁们一起交流,互学互勉。
一、做一名有信仰、有理想的法官
一个有信仰的民族是有希望的民族,是一个坚不可摧的民族,一个有信仰的人是有前途的人,是一个坚定不移的人。法律必须来源于信仰,否则形同虚设。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法官除了信奉法律,没有更高的权威。只有信仰法律,司法才具有终结纠纷,平息纷争的实际意义。法律信仰不仅是支持我们搞好事业的精神动力,而且更是保证我们国家是否成为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没有法律信仰,法律是苍白的、法治是无望的。法官不信仰法律,不信仰正义,良法也会成为死法。所以,作为一名法官,法官必须怀着一颗谦卑的心,在内心确立对法律的信仰,严格依法办事,忠诚法律,信奉法律,要成为法律理念的塑造者、法律传统的信守者、法律秩序的缔造者、法律运行的领航者、法律正义的完善者。
在推进法治的进程中,法官必须充满理想,我们不在乎今天站在那里,重要的是我们明天将朝那里去。改变中国的法治状况,法官不是旁观者、指责者,民众把我们看成是正义的化身,法治社会的成败与我们息息相关,法官必须树立高远的理想,要对自己职业的高贵性和艰巨性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思想准备,勇敢地迎接时代和历史赋予法官的期望和重任,为民众树立楷模,为法治树立丰碑,把法官职业打造成人生中最值得拼搏和希望有所贡献的事业。
二、做一名有素质、有水平的法官
法官的名声与尊贵来自于他的真才实学,来自于他的素质与水平。良医能妙手回春,庸医则能变相杀人,好工匠能铸造出锋利无比的宝剑,一般工匠只能打造出铁器而已。法官工作是一项极其复杂的智力劳动,专业性、技术性很强,必须经过严格的职业训练,必须具有娴熟的审判技能、扎实的基本功,一个好的法官,应该是个好的名医,是个好的工匠,应该是个有着高超技艺的法律专家。一名好的法官,不仅需要法律家渊博的专业学识,而且还需要科学家敏锐的观察力,政治家精于调和的中庸之道,哲学家透彻事理的聪明睿智,社会学家对民生的关爱和国情的关注。
法官的素质和能力应该是全面的,深邃的,应该体现在他能通过庭审明察秋毫、查明事实,应该体现在他能通过裁判释明法律,止纷定争,应该体现在他具有敏锐的洞察能力、敏捷的判断能力、透彻的分析能力、理智的自控能力、理性的决断能力、令人信服的说理能力等方方面面。
三、做一名有良知、有大爱的法官
只有热爱人的人才可以审判人 ,掌握了法律知识,可能仅会断案,但不一定会判好案。只有怀着让当事人满意、为人民负责的强烈感情处理案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化解纠纷。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是我们事业的根本。我们法官是人民的法官,离开了人民,法官就会发生错位。当心中没有人民的时候,就不可能成就什么大的事业。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好欺,自己也是百姓。把人民丢了,与人民有距离,就失去了司法审判的源头。
胜败是执法的结果,人格乃无言的丰碑。法官之所以威严,除了法律本身的刚性外,还有法官自身的人格魅力和人性关爱的柔性。将冷酷的法条演绎得出神入化,使人们对真善美产生恒古的永恒追求,法官必须充满人文主义关怀, 板着脸办案 只能是我们的外在形象,而法官的内心必须充满对人民的热爱和温暖,必须对百姓应有的尊重。法律是死的,法官是活的,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去办案,要把司法的公正、司法的温暖传递给人民群众。救济民权,减轻民负,解除民忧,保障民利,实现民愿是挂在我们心中的使命,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帮当事人所难则应当成为我们落在脚下的行动。
古人云: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百姓对法律和执法机关的信任,往往来源于对我们人格和人品的信任,来源于我们身上所表现的一言一行的感觉和感受。在公正的范围内应勿忘慈悲,对事,要像包公一样,严肃执法;对人,则要像雷锋一样,热心善待。人格是法官的生命,司法判决是法官 人格 的完美答卷,判决必须经过道德的过滤,经过良知的洗礼。面对证据要求实,面对事实要至尊,面对当事人要至善,面对法律要至爱。仰不愧天,俯不愧地,内不愧心。惟有法官完美的人格,才是法律正义的保障。
四、做一名有气节、有操守的法官
法官手握大权,既是时流的明镜,又是人伦的雅范,处在社会矛盾和重大纷争的 风口浪尖 上,必须廉洁自律、正身守道。有守者乃能定争,无瑕者方可律人,己之不廉,而欲正人,从古至今,未曾有过。法官有气节、有操守,就能做到不为财动,不为情动,不为名动,不为利动,不为苦动,不为难动。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法官只有廉洁自律,洁身自好,超然物外,独善其身,才能做到明察秋毫,明辩是非,无私无畏,留芳千古。
赢得社会的尊重,法官必须在社会的交往中与人群保持一定的距离,远离掌声和鲜花,远离喧闹的人群和灯红酒绿的生活,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法官有了气节和操守,身上就有一种力量和魅力,就能征服当事人,催化或影响社会,就能不负社会的寄托和民众的期望,而且还能给这个社会带来了新风正气,带来和谐希望。
法规有度民心顺,法官无私民意安。 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这对国家有利,对自己有福。堂堂正正审判,干干净净做人不仅是做人的基本原则,更是法官的发展之道。
五、做一名有大局、有大义的法官
知识在脑海中得不到实践的洗礼,只能是纸上谈兵。法官不是按部就班、对号入座的机械手,不是法律的复印机。脱离中国的国情和特殊的语境,孤立办案,就案办案,只能陷入片面和狭隘。司法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性很强的工作,法官当然需要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清醒的政治头脑、敏锐的政治眼光和良好的政治修养。
法律还是世俗的学问,不能自绝于社会之外,法官除了精通法律,依法办案外,还应该是通晓人情世故的练达之人,司法的主要目的不仅在于维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而且更重要的应该是修补破损的社会关系, 只有老百姓信任法律,中国法治才有希望。 所以,法官要深明大义,眼光向外。我们的工作作得好不好,成效大不大,不能看一时一地,最终要看将来和长远,要放在更大的背景下思考问题,坚持审判不忘发展,执行不忘稳定,妥协不忘公正。
法官的大义应该体现在把矛盾化解,把对立减轻,把纠纷消除上。表面上我们处理的是个具体的个案,背后关联的却是无数的纠葛与影响。所以,法官要学会平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兼顾情理、事理和法理的协调。只有贴近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增加社会对司法的认同感,司法审判才有生命力,审判空间才会更加开阔,裁判结果也才会被社会所接受。也才能真正实现权利被尊重,义务被恪守,禁令被牢记。
六、做一名有责任、有影响的法官
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负其责。 这一古训,不仅是对从政者的要求,也是衡量法官是否称职的标准。作为一名法官,求社会公平正义之真,务公正高效之实。以法为是,以民为天,以公为上,这是我们的使命和责任。
案件无大小,百姓利益无小事,纠纷的处理凝集着法官的决疑能力、整合水平和平衡技巧。每一天都是重复的、单调的,而每一件案件都是不同的、精彩的。法官不可成为社会的公众人物,但一定要成为社会的知名人物。法官置身其间,不仅是在判断是非,分清曲直,伸张正义,惩恶扬善,而且还担负着教化公民、导向法治的职能。法官秉持中立,公正裁判,昭告天下,既是最好的示范,也是对于法律理性与天理常规的最佳演绎。一份判决书就是自己手中出去的作品,判决书不仅是写给当事人看的,也是写给天下人看的。一案既出,事关身家性命,很多人在盼着你、盯着你、惦着你,白纸黑字,万目专注,民众是永远潜在的阅读者、监督者,更是义不容辞的批评者和传播者。小小的一纸判决,承载着正确解释法律、充分宣示正义、合理判定冲突、培养法律精神的重要功能,法官必须摆事实,讲道理,明法理,掂轻重,必须战战兢兢、兢兢业业,必须化全部的经验与智慧为社会的和谐留下完美的句号。
七、做一个有作为、有远见的法官
法官是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承受者,是 刀尖上的舞者 。条件差,工作累、待遇低,高风险,高难度、高诱惑,关系缠绕,外部压力,民众误解。法官必须敢于担当,有所作为。要在世俗的社会里,学会痛并快乐着,学会安定自己的心灵,热爱自己的事业,要学会经得起一切艰苦的磨炼和时间的拷问,经得住权力、金钱、人情的引诱和考验,知难不难,迎难而上,知难而进。
人生是短暂的,法官的经历是宝贵的,担任法官的时间有限,然而对公平和正义的捍卫却是无限,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祖国的法治事业,把自己的职业作为神圣的事业孜孜不倦地去追求。这样的法官人生才有意义,才值得人敬佩。
置身于知识经济时代,法官不能吃老本,不能凭老资格、老经验办事。高门槛、强竞争,法官必须有开放的意识,有创新的思路。要有与时俱进的紧迫感和 如履薄冰,如临深渊 的危机感,发展才是硬道理,我们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放松。要努力学习,善于接受新知识、新事物,紧跟时代步伐,敢于否定自我,超越过去,要提高对哲学、文学、美术、音乐等高雅艺术的鉴赏能力,提高文化层次,培育高雅品位。努力把学习作为掌握知识、增强本领、做好工作的重要手段,在实践中,自觉地多一点学习、少一点应酬,多一些思考、少一些浮躁,把学习内化为一种责任意识、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通过学习,拓宽视野,增强底气,开新局,建奇功,立伟业。
法官感悟篇2
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是一个神圣而庄重的理想。参加预备法官培训后,必须在尊重法律、热爱法官职业、感恩人民的基础上,牢固树立公官职业道德,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司法能力,有效维护司法公正,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公正的合格法官。以下是关于做合格法官的体会全文:
参加法官准备培训就像站在法官职业的门前,这个时候首先要思考的问题是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责任。关于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给出了定义: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法官,提出了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要求。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我们必须牢记这一要求,认真实践。为了满足这一基本要求,我们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首先要修心。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首先要坚持对法律的崇拜。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曾在他的作品《宗教与法律》中表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信仰是现代法治精神的核心。法官作为最接近法律、最应该守护法律的群体之一,必须对法律有虔诚的信仰,把这种信仰作为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支点,始终保持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使内心对法律的纯粹信仰成为指导自己工作和生活的最高标准;第二,要保持对法官职业的热爱。作为准备法官,要尽快实现思维的转变,认识到法官职业的神圣与伟大,培养对法官职业的真诚热爱,树立作为人民法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做到敬业无私。第三,要对人民有感激之心。人民法官是人民的,每个法官都必须
来自人民,在人民群众的支持下践行法官职责,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必须做到时刻怀有感恩之心,牢记 人民法官为人民 这一行为准则,坚持走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当亲人,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想方设法为群众解难,以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爱民的实际行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回报人民、回报社会,努力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二要修 德 。在社会公众心目中,法官是社会正义的化身,是人民平安、国家稳定的守护神,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要成为合格的法官,必须恪守以司法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法官职业道德。作为人民法院司法核心价值观的 公正、廉洁、为民 ,是法院价值体系中最基础、最稳定、最本质的部分,它高度浓缩了当代中国法官的行为理念和价值追求,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价值层面的本质规定,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法官履行神圣职责的共同思想基础。首先,必须牢固树立公正的司法理念。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只有公正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法院、法官的公信力。人民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必须时刻牢记公正,切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其二,要牢记清正廉洁的司法要求。 公生明,廉生威 ,坚守廉洁司法,才能彰显法律的权威和法官的威严。法官的清正廉洁是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保障,也是法官应当具备的价值观和基本品质。 廉洁 是人民法官的立身之本,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必须恪守职业道德,保持职业良知,严格遵守 五个严禁 等审判纪律和廉政规定,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惑,不为关系所扰,不为权势所迫,堂堂正正办案,干干净净做人,以清正廉洁取信于民。其三,要谨记司法为民这一根本思想。要确实树立为民司法的价值观,并通过具体工作中的言行将这一原则认真体现和落实。作为法官,应当有一颗爱民之心,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需,努力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三要修 知 。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常存好学之心,始终坚持学习,不断扩展自身知识层面。首先,要加强对法律专业知识的研习,及时掌握最新法律规定及法学研究成果,不断充实自身专业知识,提升自身法律素质,适应法律体系形成对法官司法能力的新要求。其次,要注重对其他各学科知识的学习,了解。在司法审判工作中,总是会遇到形形色色的纠纷,往往涉及各种学科的知识,法官注重对其他学科的延伸学习,掌握各种基础学科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经验,改善自身知识结构,有助于对案件事实的准确把握,从而更有效地做出正确裁判。此外,我们的社会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法官在司法工作中遇到的各类纠纷的特点同样不是一成不变的。面对不断出现的新型、疑难、复杂案件,法官必须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水平,以应对社会发展对法官带来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法官的新期望。
四要修 能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我们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综合能力,注重学习各种实用技能。首先,要培养娴熟的法律应用能力和综合判断能力。如果仅有严守公平正义的信念和决心,却没有娴熟的法律应用能力,结果往往是纸上谈兵,,最后处理的案件往往既违背了法律的本意,也与自己的初衷背道而驰。因此,作为一名法官,首要就是正确把握这种能力,不断提高司法审判技能,为通过自身工作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奠下坚实的基础。其次,要把握行之有效的审判艺术。在司法工作中,要讲究案件的审理方法,经常性的就审判实践中有价值、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调研、探讨,从而实现办案艺术的不断提升。同时,更要加强调解艺术的研究,提高调解的能力,要保持较强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善于掌握和理解当事人的心理并从中切入来实现当事人双方各自利益的归属,真正做到定纷止争。再次,要提升自己应对各种突发状况的实质能力。法官是矛盾的最终裁决者,是公平和正义的化身。担当着裁判是非曲直、调处社会矛盾的责任,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必须具有妥善应对各种突发性案件状况,综合掌控全局,控制案件节奏的能力。这样,才能形成过硬的业务素质,切实办理好各类案件,处理好各种问题,得到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赖。
法官感悟篇3
西方人普遍信奉亚里斯多德这样一句名言: 理想的法官是公正的化身 ,我认为一个合格的法官必然是追求公正的。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司法公正是法的内在精神要求,是由其司法活动裁判案件的性质决定的,同时公正司法也是其自身存在的合法性基础。如果司法机关不能保持其公正性,司法机关也就失去了自我存在的社会基础。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英国作家培根在《论司法》中写道: 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冒犯法律 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 好比污染了水源。 司法公正是包含效率的公正。培根直言: 《圣经》上曾说: 诉讼是一枚苦果 ,而拖延不决的诉讼更是给这枚苦果增添了酸苦的味道。 培根明确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公正需要效率,迟到的公正等于不公正,做到 公正与效率 的统一,才是真正的公正。
司法公正包括实质公正和程序公正,这两个方面如同一辆车子上的两个轮子,彼此依赖缺一不可。但很多人相信,徒具形式公正不能被视为司法公正,裁判结果公正才是真正的公正。中国古代社会就是这样一个极度忽视形式公正的社会。其特点之一就是重实体轻程序,程序极具随意性。比较而言,西方人更为重视形式公正,他们将形式公正确定为司法公正的核心内涵。他们认为不建立在形式公正上的判决,绝对是不可信的。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吧。弗郎西斯 培根是大家熟悉的人物。他是英国詹姆斯一世时代的大法官,又是杰出的散文家和科学先驱者。但是,他著名也因为他是一个伪君子:一方面他在散文中宣扬如何做一个高尚的人,另一方面,他在任职期间,以雇佣律师为掮客,以助手为经手人,大肆索贿受贿,成为英国当时屈指可数的大富翁。东窗事发后,培根被逮捕。在审判时,培根虽然感到惊慌,但仍然企图以诡辩解脱罪责。他在上议院做了好几场精心辩护,以证明自己无罪。培根的辩护企图最终没有得逞,落了个罪有应得的下场。他的辩护因此成为历史的笑谈,培根的失败,表现了英国司法形式公正的胜利。西方人不相信会有出自形式不公正下的公正裁判。程序的公正,要求裁判必须严格依据程序进行,不得随意省略或破坏改司法程序。
为了实现司法公正,法官需要从各方面提高自身素质,具体为以下几个方面:
要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娴熟的法律知识是成为合格法官的支点。无论是作为一名法官还是其他任何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士,没有较好的法律知识是肯定不行的。这是成为合格法官和合格法律人的基本支撑点。
有学者认为,一个真正的法官,起码应该掌握两门艺术 庭审艺术和判决的艺术。这里强调的庭审艺术,是指法官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表现出的驾驭和指挥诉讼的方式、方法。一次庭审是否漂亮,是否简洁明快,主要在于法官如何主持指挥。作为一个合格法官应具备制作优秀判决书的能力。法官书写判决书的一个目的在于服务社会,另一个目的在于对法官加以约束 对其逻辑和品格的约束。当代的判决书更重视法理的宣示,其文学性的一面降到了相对次要的地位,但是,如何使判决书的语言更易被当事人和公众接受仍然不容忽视。
要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法律毕竟是上层建筑,法律不与政治相对立。依法办案在中国还应该考虑到政治后果和社会后果。做一名合格的法官就要讲政治,不能说政治就是党的意识,但判案绝对不能脱离党的领导!
有规范的司法礼仪。法官的着装来说,它是审判机关执法理念和形象的重要标志。为了适应现实司法工作的需要,经中央批准,人民法院自2000年开始,着手进行了换装工作。新式法官制服采用了国际通用的法官袍和西服式制服,一改过去的军人制服样式,更好地体现了审判工作的特点和现代司法理念,对于树立人民法官的执法形象,展示我国民主与法治建设的发展进程,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法官的工作繁重而琐碎,没有一个良好的身体是不行的。我们在生活中会时不时的看到有的法官年纪轻轻就白了头发,时不时的听说这个或那个法官怎么、怎么好却英年早逝。近些年,随着案件的增多,法官的工作量大大加重,没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做法官是根本吃不消的。
公正与效率是法官赖以生存的两个基本元素。因此,一名合格的法官必然是追求司法公正和效率的。而为了保障公正和效率,一名合格的法官要具备良好的业务能力、清醒的政治头脑、规范的司法礼仪、强健的身体素质等。